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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斯拉夫社会簿记局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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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斯拉夫社会簿记局条例》,莫启欧、胡宝昌译,王传纶校,1979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,书长18.6厘米,宽13厘米。

 
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至“82”宪法公布施行的4年中,会计学术界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中国审计监督制度的创建,开始进行学术研究。南斯拉夫的社会簿记制度,就是当时学者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。

南斯拉夫社会簿记局,是其社会制度中一个独特的机构,同样的机构与社会簿记制度之前在其他国家没有出现过。

研究南斯拉夫社会簿记制度,对我国审计机构的成立与审计法律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1981年7月,财政部向国务院提交的《关于建立全国审计机构的初步意见》的报告中介绍的三种类型的国外审计机构,就包括南斯拉夫社会簿记局。

《意见》认为,社会簿记机构审查监督比较全面、严密和有效,但因涉及面广,工作量大,根据我国当时的管理水平和计算技术状况,短期内尚不具备建立该种机构的条件。

但是,社会簿记机关积极采用电子计算技术,对全国的财政活动进行全面的统计、分析与严格的监督,对于我国审计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。

(审计博物馆杨媛媛)